为加强效能建设,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更好地推进下年度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目的
以总结经验,寻找工作差距为出发点,以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更好的推进工作为目的。
二、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原则;严格考核方法原则;全员参与评判原则。
三、 考核分类
年度考核分部门考核和全体人员考核。
四、 考核内容
(一)部门考核
1、 职能部门。按《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其考核实施细则》内容逐项打分。
2、 生产部门。按《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合同书》签订的内容实施考核。
(二)人员考核。突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重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合作、行为道德等;“能”重在工作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效率等;“勤”重在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出勤满点等;“绩”重在业绩、成效等。
五、 考核方式
采取两级考核的方式。部门考核由院考核组组织实施;人员考核由各部门组织实施,院考核组派员指导。
部门考核,在人员考核的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书面的形式向考核组汇报,主要包括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成绩与做法、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自评情况;考核组对照《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合同书》、《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其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定性评价、评定。
人员考核,包括正式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百分制,职工之间互评占20%,部门负责人测定占35%,院考核组评分占45%。被考核人在本部门内书面逐一述职的基础上进行互评和部门评议,最后由院考核组评定。
六、 考核等次与奖惩
职能部门按《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其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划分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其负责人按《重奖重罚方案》实行重奖重罚;良好等次按重奖基数90%奖励;合格等次按重奖基数80%奖励。
生产部门按《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合同书》执行。
人员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名额占全体职工总数的12%。优秀等次上报市人事局,基本称职以下影响正常工资晋升和职称评定。
七、 考核的组织
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组成员由院领导、办公室、经营科、财务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考核的负责人。
八、 考核纪律
(一)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院里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人员考核,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并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不能延误。
(二)各部门必须严格程序,严重违背考核程序者,其考核结果将不予认可。
(三)职工如不参加考核、测评,不定等次。
(四)保存好各类原始材料,待复核结束、整理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