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移动端

查看手机网站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Wuhu surveying and mapping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全国咨询热线:

0553-3837535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管理>行政管理>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职工奖励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3     次浏览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奖励细则第一条为了鼓励职工创先争优,努力实现工作绩效和个人素质双提高,为我公司的发展进步作出创新性贡献,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第三条对公...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奖励细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职工创先争优,努力实现工作绩效和个人素质双提高,为我公司的发展进步作出创新性贡献,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  对公司职工的奖励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励三种。行政奖励包括嘉奖、通报表扬等;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公司特别贡献奖励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第四条  行政奖励、经济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奖励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守信原则。

第五条  职工在以下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行政奖励:

(一)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二)在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中,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奋力抢救人员和物资减少了集体损失者。

(三)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四)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五)品行端正、恪守职责,成绩突出,堪称职工楷模者

第六条  行政奖励方式、奖励额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第七条  职工在以下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经济奖励。

(一)被公司主管部门、市级以及市级以上部门或机构表彰的;

(二)主持完成相关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

(三)被公司授予先进生产者或技术标兵等先进称号的。

(四)职工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中层干部在年度测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上级部门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

(五)撰写稿件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本单位的。

(六)注有本单位名称出版专著、编著的;个人署名发表论文论著的。

第八条  经济奖励依据获奖类别和等次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获得国家级荣誉和表彰的奖励3000—5000元。

(二)获得省级荣誉和表彰的奖励1000—2000元。

(三)获得市级荣誉和表彰的奖励500—1000元。

(四)获得主管部门表彰的奖励500元。

(五)被公司授予先进生产者或技术标兵等先进称号的,奖励500元或同价值奖品。

(六)职工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中层干部在年度测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上级部门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奖励1000元。

(七)撰写稿件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本单位,每篇奖励50元。

(八)注有本单位名称出版专著、编著的,奖励2000元;个人署名发表论文论著的,每篇奖励200元;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论著的,每篇奖励400元。

(九)主持完成相关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参照上述类别和等次给予同等奖励。

第九条  职工工作中取得重大成绩,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奖励方式与奖励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十条  个人年度所获奖励数和奖励等次作为个人年度考核、推荐参加上级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奖励的依据以获奖证书、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为准。由本人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公司党政办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在公司网站公布。

第十二条  每年2月底前在公司网站公布上一年度的所有获奖,并实施奖励。

第十三条  获得集体荣誉和表彰的,奖励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奖励额度可做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环城西路17号 邮政编码:241000

邮箱:whkcy1628@163.com 电话:0553-3837535 3802099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皖ICP备05020736号  备案图标.png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595号 技术支持:辰光网络  辰光云统计平台